59.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?
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,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专门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设立的,参保人不需要为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单独缴纳费用。
60.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?
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报销金额的,即一个自然年度内,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,经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,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支付。
61.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?
(一)起付标准:全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%左右;对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标准降低50%。
(二)最高支付限额: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。
(三)报销比例: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,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,分四段累计补偿:
——0至3万元(含)部分报销60%;
——3万元以上至8万元(含)部分报销65%;
——8万元以上至15万元(含)部分报销75%;
——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%。
对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,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,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。
